3累计考察次数
2022最近考察年份
4距上次出题
4年平均出题间隔
时点效力最常考角度
时序错位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3 题,覆盖 3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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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在刑诉执行变更制度中地位特殊,是刑罚执行方式与监外矫正的衔接点。

命题人考察它,核心在于检验考生对《刑诉法》第265条及《社区矫正法》中“权力制约”与“程序衔接”的理解。

其核心判断标准是“三重审查”:

  1. 前提要件审查(严重疾病、怀孕哺乳、生活不能自理且无社会危险性);

  2. 决定主体审查(法院、监狱、看守所依职权划分);

  3. 程序衔接审查(抄送检察院监督、交付社区矫正机构)。

命题人正是抓住这三点间的逻辑链条设置陷阱。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14年唯一一次考察看,命题已形成成熟套路。

该题一次性覆盖三大命题角度:程序顺序(决定→抄送→交付矫正)、时点效力(决定生效与收监复议的时序)、主体资格(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

陷阱设计典型:以“漏掉检察院监督”考查权力制约,以“复议权归属”考查决定生效时点,以“社区矫正衔接”考查执行主体转换。

虽仅考一次,但单题陷阱密度高,呈现“多点集成、程序串联”的命题风格。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前提、主体、程序三步走'。

  1. 查前提:是否属于法定三类情形且无社会危险性;

  2. 定主体:法院(交付执行前)、监狱/看守所(交付后);

  3. 核程序:决定书抄送同级检察院,立即交付社区矫正机构。

特别注意收监复议/复核权仅属于'批准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只有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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