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累计考察次数
2018最近考察年份
8年距上次出题
1年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2 题,覆盖 2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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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死刑复核发回重审是《刑事诉讼法》死刑特别程序的核心环节,连接着最高法复核权与下级法院审判权。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它集中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与‘最严格证明标准’的刑诉原则。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区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与‘量刑不当’两种发回情形:前者(《刑诉法》第250条)必须发回重审,且原审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后者(《刑诉解释》第429条)可发回也可改判,且无‘另行组成’的强制要求。
命题人正是通过混淆这两种情形的程序后果来设置考点。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2017年首次考察,聚焦‘事实不清’与‘量刑不当’的程序区分,陷阱为‘应另行组成合议庭’的绝对化表述。2018年难度升级,将‘例外规则’(量刑不当不发回或发回后无需另行组庭)伪装成一般规则,并加入‘主体错配’(S市中院角色)和‘时序错位’(复核与重审顺序)的复合陷阱。
两年均以单选形式出现,但陷阱设计从单一概念混淆转向程序环节的立体化嵌套。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事由(事实不清/量刑不当),二定程序(必须发回/可发可改),三查组庭(事实不清必须另组,量刑不当无需另组)。
判断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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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最高法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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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刑诉法》第250条(事实证据问题)与《刑诉解释》第429条(量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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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配对应程序后果,警惕‘应当’‘一律’等绝对化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