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7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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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财产犯罪与妨害司法罪交叉地带,核心在于‘犯罪参与阶段’与‘被害人财产法益’的双重判断。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两罪极易混淆:诈骗罪(第266条)侵害的是被害人(买主)的财产所有权,行为发生在‘犯罪既遂前’,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直接取得财物;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第312条)侵害的是司法秩序,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后’,是对赃物的后续处置。2017年真题揭示的核心判断标准是‘占有转移时点’与‘欺骗对象’:若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非犯罪同伙)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定诈骗;若处分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后,且对象是赃物,则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命题人通过此考点检验考生对财产犯罪‘占有转移’理论及共犯脱离时点的精确理解。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基于仅有的2017年真题数据,命题套路呈现‘概念辨析+例外规则+条件认定’的复合式考查。

该题从‘概念混淆’切入,设置‘卖赃物骗买主’与‘骗同伙分赃款’两个情景,检验‘诈骗罪对象是否限于善意第三人’与‘财产犯罪数额是否累计计算’两大易错点。

陷阱方式上,采用‘绝对化表述’(如‘一律定诈骗’)、‘漏掉前提’(忽视上游犯罪是否既遂)、‘时序错位’(混淆欺骗行为与赃物处分的时间顺序)。

虽仅考一次,但难度较高,需综合运用财产犯罪与妨害司法罪理论进行多步骤推理。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一看时点二看人,三看物四看因。

  1. 判断时点:欺骗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前还是既遂后?既遂前可能诈骗,既遂后可能掩隐。

  2. 判断对象:欺骗的是被害人(财产损失方)还是犯罪同伙/第三人?骗被害人处分财产定诈骗。

  3. 判断标的物:对象是合法财物还是赃物?处分赃物且无新欺骗,可能掩隐。

  4. 判断因果:财产损失是否由欺骗行为直接导致?是则诈骗,否则审查掩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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