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9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时序错位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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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刑法分则财产犯罪与金融犯罪交叉地带,核心是厘清《刑法》第196条第三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拟制规定与普通信用卡诈骗罪的关系。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它涉及三个关键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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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行为的性质认定(是盗窃行为的延续还是独立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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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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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在'机器使用'与'对人使用'场景下的区分标准。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诈骗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被前盗窃行为所吸收。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2019年考察一次,但单题即融合了多重命题角度与陷阱。
从'概念混淆'切入,混淆'盗窃信用卡'与'盗窃信用卡后使用'两个阶段的法律评价;通过'时序错位'陷阱,将盗窃后不同时间、不同主体的使用行为进行混合评价;利用'主体错配',考察非盗窃者(如共同犯罪中的乙)使用信用卡时,其行为应独立评价为信用卡诈骗罪。
单题难度较高,需同时处理共同犯罪、吸收犯与罪名区分问题。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三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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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主体:谁盗窃?谁使用?若使用人非盗窃者本人,直接考虑信用卡诈骗罪(冒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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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使用方式:对ATM机(机器)使用,是盗窃罪;对银行职员(人)使用,是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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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看共同犯罪:盗窃者与使用者有共谋,按共犯处理;无共谋,则分别定罪(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