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1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例外伪装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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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徇私枉法罪在刑法渎职犯罪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的典型表现。

命题人之所以反复考察(尽管数据中仅1次,但反映了对司法人员渎职这一重要领域的关注),是因为它精准区分了普通滥用职权与司法领域枉法裁判的界限。

其核心判断标准在于: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刑法》第399条),主观上需“徇私”(徇私情、私利)或“徇情”(徇私情),客观行为表现为“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其本质是司法权的滥用,直接侵害了司法公正。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根据现有数据(仅2011年一题),命题角度已呈现复合化特点,该题同时涉及“概念混淆”(与滥用职权罪区分)、“条件认定”(主体、主观“徇私”、客观枉法行为)和“主体资格”(法官是否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陷阱方式上,采用了“例外伪装”(将符合徇私枉法构成要件的行为伪装成一般滥用职权)和“漏掉前提”(忽略“明知”或“徇私”的主观要件)。

该题难度中等,要求考生对相近罪名构成要件进行精细辨析。

由于样本单一,暂无法观察逐年演变趋势。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三步法:一核主体(是否为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二查动机(有无徇私情、私利的故意);三断行为(是否在刑事追诉、审判中故意出入人罪或枉法裁判)。

关键在于与滥用职权罪(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非刑事领域)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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