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7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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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合同诈骗罪既未遂问题位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核心,其特殊性在于:

  1. 它是典型的数额犯,犯罪数额是定罪量刑的关键;

  2. 它存在'合同'这一特殊载体,使得诈骗行为与民事欺诈的边界模糊;

  3. 司法解释对'既遂数额'与'未遂数额'的并罚规则(《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采用了'择一重处'原则,但需注意当既遂部分与未遂部分分别对应不同量刑幅度时,应'先对未遂部分决定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的量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比较'。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点,是因为它完美融合了'犯罪形态理论'、'数额犯的特殊性'、'司法解释的精准适用'三大难点,能有效检验考生对刑法原理的贯通能力和对司法解释细节的掌握程度。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是否已实际取得财物(既遂标准),以及当存在既遂与未遂并存时,如何根据司法解释进行数额的'切割'与'比较',最终确定量刑幅度。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根据现有数据(仅2017年一次考察),该考点的命题套路已呈现高度精细化特征。2017年真题从'概念混淆'(既遂与未遂数额的并罚规则易与连续犯、吸收犯等概念混淆)、'权利边界'(民事合同纠纷与刑事诈骗的界限)、'时点效力'(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时点)三个角度切入。

陷阱方式上,综合运用了'漏掉前提'(忽略司法解释中'需在同一量刑幅度内比较'的前提)、'权责倒置'(错误地先合并数额再量刑)、'主体错配'(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数额认定规则混淆)。

单次考察即融合多重陷阱,说明其命题起点高,旨在考查综合辨析能力。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四步法:

  1. 定性:确认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并存在既遂与未遂并存状态。

  2. 切割:严格区分'既遂数额A'与'未遂数额B'(目标数额)。

  3. 套规:适用司法解释,先分别确定A、B各自对应的量刑幅度。

若B对应的量刑更重,则'以未遂犯'在B的幅度内量刑(可减轻);若A对应的量刑更重或相同,则'以既遂犯'在A的幅度内量刑。

  1. 校验:检查是否遗漏'以数额巨大财物为目标的未遂'需入罪的特殊情形。

口诀:'先分后比,重者定幅;未遂更重,可减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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