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2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权利边界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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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先行行为义务是刑法中不作为犯成立的核心要件之一,其本质是行为人在实施先行行为后创设或升高了法益侵害的危险,从而产生了作为义务。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考点,是因为它精准地检验了考生对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这一基础理论的理解深度,以及能否在具体情境中区分‘道德义务’与‘法律义务’的界限。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
先行行为是否创设了法律所不容许的危险;
-
该危险是否现实、紧迫;
-
行为人对该危险是否具有排他的支配与控制地位。
例如,教人游泳因其创设了溺水的具体危险并形成支配关系而产生义务,而单纯邀约漂流若未创设额外风险,则可能仅为社交行为,不产生刑法上的作为义务。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根据现有唯一数据(2012年),命题角度已呈现复合化特征,在一道题中同时考察了‘权利边界’(如邀请行为本身是否构成义务来源)、‘条件认定’(危险创设的具体判断)和‘主体资格’(谁负有义务)。
陷阱方式则集中于‘漏掉前提’(忽略危险创设要件)、‘权责倒置’(将道德责任误认为法律责任)和‘主体错配’(错误认定义务主体)。
虽然样本仅有一次,但其命题思路已显示出通过生活化场景(游泳、漂流)检验抽象理论要件的典型模式,难度在于对‘危险创设’这一实质性要件的精准把握。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三步法:一查行为: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特定先行行为?二判危险:该行为是否创设或升高了刑法所不容许的、现实紧迫的法益侵害危险?三定支配:行为人对该危险进程是否具有排他性的支配与控制力?三者同时肯定,则产生作为义务;任一否定,则义务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