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1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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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本考点位于《民事诉讼法》涉外编与《仲裁法》的交叉地带,核心是‘程序选择权冲突’的解决。

命题人反复考它,是因为其完美融合了‘意思自治’(当事人约定)与‘程序法定’(法院审查)的张力。

核心判断标准是《仲裁法解释》第七条:若管辖协议与仲裁协议均有效,则构成‘或裁或审’,仲裁协议无效。

但若管辖协议无效,则需单独审查仲裁协议是否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2021年考题正是测试‘双协议并存时效力优先顺序’这一实务难点。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目前仅2021年考察1次,但已展现出典型套路。

角度切入:程序顺序(哪个协议优先)、时点效力(协议生效时间点)、主体资格(谁有权约定)。

陷阱方式:采用‘绝对化表述’(如‘只要…就…’)和‘时序错位’(将协议签订时间与争议发生时间混淆)。

该题难度中等,但要求考生精准掌握《仲裁法解释》第七条的适用条件,不能仅凭‘仲裁优先’的朴素认知答题。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双协议,先审管;管有效,裁则废;管无效,单审裁。

模型:

  1. 审查法院管辖协议是否有效(专属管辖?实际联系?)。

  2. 若有效,则仲裁协议因‘或裁或审’无效。

  3. 若管辖协议无效,再独立审查仲裁协议三要件(意思、事项、机构)。

核心法条:《仲裁法解释》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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