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累计考察次数
2019最近考察年份
7年距上次出题
4年平均出题间隔
时点效力最常考角度
时序错位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2 题,覆盖 2 个年份
11
12
13
14
115
16
17
18
119
20
21
22
23
24
25
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涉外侵权法律适用是《法律适用法》冲突规范的核心考点,位于'侵权'与'涉外'两大高频板块的交汇点。
命题人反复考察它,是因为其规则体系(《法律适用法》第44-46条)具有典型的'一般规则+特别规则+意思自治例外'的层次结构,能精准测试考生对冲突规范适用逻辑的掌握。
其核心判断标准是:首先,识别是否为产品责任、人格权侵权等特殊侵权(适用第45、46条);其次,若无特别规定,则适用第44条,其适用顺序为:
-
当事人协议选择(意思自治优先);
-
无协议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
最后才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命题人正是通过打乱这一法定顺序来设置陷阱。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15到2019年,命题套路从考查单一法条的适用顺序,演变为考查不同法条间的体系区分与竞合适用。2015年(1题)聚焦《法律适用法》第44条内部,陷阱在于'时序错位',即考生易直接跳入'侵权行为地法'的惯性思维,而忽略'协议选择'的优先性。2019年(1题)则升级为'主体错配'与'例外伪装',将一般侵权(第44条)与产品责任侵权(第46条)置于同一案情(反诉),测试考生能否根据侵权类型(主体)准确匹配不同法条,难度显著增加。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四步法:
-
定性:是否为产品、人格权等特殊侵权?是则直接适用第45、46条。
-
查协议:当事人有无有效法律选择协议?有则优先适用。
-
找共同:无协议时,双方有无共同经常居所地?有则适用其法律。
-
定行为地:以上皆无,最后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牢记'特殊优先,意思自治最优先,共同居所地次之,行为地是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