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4最近考察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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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出题间隔
例外规则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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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关于‘人格权’这一特殊侵权类型的特别规定,其核心地位在于它是对‘侵权行为地法’这一一般原则的重大突破和例外。

命题人反复考察它,是因为它完美融合了‘一般规则’(第44条侵权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则’(第46条人格权侵权特别规定)的适用逻辑,能精准测试考生对法律选择‘层次化’思维(先特别后一般)的掌握。

其核心判断标准是:

  1. 定性为‘通过网络或媒体侵害人格权’;

  2. 判断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是否与侵权人‘主营业务地’或‘损害发生地’重合。

一旦满足,则直接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否则才回归第44条的一般规则。

这是对‘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数字时代的具体化应用。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在2024年首次独立成题,但命题角度已呈现复合化特征。

真题从‘例外规则’(适用第46条而非第44条的前提)、‘时点效力’(诉讼时效的准据法确定)、‘主体资格’(判断‘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三个角度切入,并设置了‘漏掉前提’这一典型陷阱,即考生可能直接套用一般侵权规则,而忽略了对‘网络/媒体侵权’这一适用第46条前提事实的识别。

首考即呈现中高难度,要求考生对法条的逻辑结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事实要件有精确把握。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定性(是否网络/媒体侵害人格权),二找居所(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三对两‘地’(该居所地是否等于侵权人主营业务地或损害发生地)。

若‘是’,则直接适用该居所地法(包括诉讼时效);若‘否’,则转入一般侵权法律适用规则(《法律适用法》第44条)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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