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8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时点效力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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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关于结婚实质要件与法律规避制度的交叉地带,是国际私法中的经典难题。
命题人反复考察,核心在于检验考生能否精准区分“法律适用规则”与“法律规避制度”这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
前者(结婚条件)依据《法律适用法》第21条,通常指向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或共同国籍国法;后者(法律规避)则依据《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11条,需满足“故意制造连结点”和“规避中国强制性规定”两个要件。2018年真题通过“同性婚姻+伦敦结婚”的案例,正是要考生判断:当事人选择在英国结婚,是单纯为了适用英国法(结婚条件问题),还是为了规避中国《民法典》关于“一夫一妻、男女结合”这一强制性规定(法律规避问题)。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图与所规避规范的强制性程度。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在2018年首次以多选题形式出现,即完成了对“时点效力”、“条件认定”、“主体资格”三个角度的综合考察。
命题人通过“同性婚姻+伦敦结婚”这一复杂情境,一次性设置了多重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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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掉前提:忽略判断中国法关于结婚实质要件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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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序错位:混淆“选择结婚地时”的意图(法律规避)与“适用结婚地法时”的规则(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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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错配:未准确识别规避行为的主体是当事人。
这表明该考点虽仅考一次,但命题已高度综合,难度集中在概念辨析与事实定性。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先问规避,再问适用。
一看意图(是否故意制造连结点),二看规范(是否为中国强制性规定)。
若构成规避,则适用中国法(原应适用的法);若不构成,则按《法律适用法》第21条正常确定准据法(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婚姻缔结地法)。
核心是严格区分“选法行为”的合法性与“结婚条件”的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