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4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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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反倾销程序在三国法(国际经济法)中,是贸易救济措施的“程序法”核心,与反倾销实体规则(倾销、损害、因果关系)构成完整体系。2024年首次考察,即聚焦于《反倾销条例》中行政调查程序与司法审查程序的衔接点——价格承诺的提出时机(必须在初裁肯定性结论之后)与主管机关的磋商义务(非强制)。
命题人之所以考它,是因为程序节点的精确性直接决定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区分“管理型贸易”与“规则型贸易”的关键。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程序启动(申请或主动立案)→ 初步调查与临时措施 → 肯定性初裁 → 价格承诺磋商(可接受可不接受)→ 终裁与最终措施 → 司法审查(针对终裁)。
任何时序的错乱或权责的混淆,都构成程序违法。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于2024年首次亮相,即展现出“程序复合型”命题特点。
从单一角度切入,但融合了“程序顺序”(价格承诺必须在初裁后)、“权利边界”(调查机关对价格承诺有接受与否的自由裁量权,无强制磋商义务)、“时点效力”(承诺接受则调查可中止或终止)三个维度。
陷阱设计上,综合运用了“绝对化表述”(如“必须磋商”)、“权责倒置”(将企业权利表述为机关义务)和“时序错位”(将承诺提前至立案前)。
首次考察难度即定位为中等偏上,通过一个选项覆盖多程序环节的混淆点。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初裁肯定方可谈,机关有权拒承诺;承诺接受止调查,违反即恢复征税;诉讼只针对终裁,程序节点记心间。
' 判断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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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行为时点(初裁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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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主体权限(企业可提,机关可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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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诉讼对象(仅终裁可诉,程序违法是撤销理由)。
核心标准:价格承诺是初裁肯定性结论后的“磋商可能”,而非“法定权利”或“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