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的交叉地带,是国际货物买卖法中的‘规则冲突与衔接点’。
命题人反复考它,是因为CIP术语下的‘交货’(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与CISG下的‘交货义务’(卖方将货物移交给买方)在概念上存在微妙差异,这直接关系到CISG第71条‘预期违约’下中止履行权的触发条件。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CIP术语仅解决运输、保险、风险划分等费用与风险问题,而CISG的救济(如中止履行、宣告合同无效)则取决于卖方是否‘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
命题人正是利用考生混淆这两个法律框架下的‘交货’概念,来设置陷阱。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在2023年考察1次,但单次命题已展现出复合型陷阱的雏形。
从【命题角度】看,它同时涉及‘概念混淆’(CIP交货点与装运港)、‘例外规则’(CISG中止履行的适用前提)和‘权利边界’(卖方权利何时产生)。
【陷阱方式】上,真题通过‘已装船提单’这一细节,诱使考生将CIP的交货义务与货物实际装船(风险转移后)的时点挂钩,从而‘漏掉’CISG救济必须以对方‘显然将不履行’为前提这一核心要件,实现了‘时序错位’(将交货完成时点与救济触发时点错误关联)和‘权责倒置’(误以为卖方在CIP下交货后即丧失CISG救济权)。
单题难度已较高,融合了术语解释与公约适用的双重逻辑。
万能解题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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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框架:先明确问题问的是CIP术语本身,还是CISG下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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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概念:CIP的‘交货’(风险转移点)≠ CISG的‘交货义务’(合同履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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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救济:援引CISG第71条中止履行权,必须满足‘对方显然将不履行大部分重要义务’这一严格前提,与CIP术语下的风险转移无关。
口诀:‘CIP管风险,公约管违约;风险转移了,违约仍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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