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周某与女友韩某同居,因争吵,韩某将周某与前妻的女儿推下楼,致其死亡,韩某认罪认罚,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一审法院可组成三人或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B. 证人李某出庭作证后可以旁听
C. 如合议庭评议认为韩某应当被判处死刑,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 一审宣判后,若韩某对量刑不服,可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中院审理故意杀人案件的审判组织、证人规则、审委会讨论及上诉权等核心问题展开考查。
秒解口诀
口诀:中院重罪看影响(定七人合议庭),证人作证即退场(绝不可旁听),死刑必须报审委(合议庭提院长),认罪认罚照上诉(权利用尽方休)。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三人或七人”:本案为故意杀人罪,可能判处无期、死刑,属中院管辖。
考生易忽略《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中院一审七人合议庭,仅适用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且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命题人用“可组成”模糊了“应当”与“可以”的适用条件。
B项是直接法条陷阱,违反证人不得旁听的基本原则。
C项陷阱在于“提请院长决定”:合议庭认为应判死刑,依《刑诉法》第183条及司法解释,是“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但考生易与“合议庭难以决定”才提交的情形混淆,忽略死刑案件的强制提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