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乙答应帮助甲后,甲为乙开具了一张银行卡,告知乙密码并存入500万元。乙用这张银行卡去炒股,赚了80万并全部存入该银行卡中。乙最终并没有为甲谋求不正当利益,甲于是去银行挂失了银行卡并改了密码,将该580万元取出。关于甲、乙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成立行贿罪的既遂,数额是500万元
B. 乙成立受贿罪的既遂,数额是580万元
C. 乙没有为甲办事,成立受贿罪的未遂
D. 甲挂失银行卡、修改密码并取款的行为可能成立盗窃罪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行贿罪、受贿罪的既遂标准及事后取回财物的行为定性。
秒解口诀
口诀:行贿受贿看控制,银行卡交付即既遂;受贿数额算本金,孳息增值不计数;钱已送出不归你,秘密取回是盗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选项陷阱在于将‘银行卡内资金增值’偷换为‘受贿数额’,受贿罪数额是行贿人实际给付的500万,乙炒股盈利是其个人行为收益,与贿赂无关。
C选项陷阱在于将‘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罪要件)与‘犯罪既遂标准’混淆,受贿既遂以取得财物为准,谋利是主观要件,不影响既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