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在公交车上因为玩手机错过停车站点,临时要求司机乙立即停车。乙不肯,甲于是上前抢夺方向盘,导致公交车失控掉进河里,最终导致车上3名乘客死亡。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对甲应以妨害安全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
B. 对甲应以妨害安全驾驶罪论处
C. 对甲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D. 如果认为故意杀人罪足以全面评价甲的行为,对甲判处故意杀人罪即可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刑法多选表面在考妨害安全驾驶罪竞合,本质是在用“条件认定”做判断轴,再用“主体错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抢方向盘,先看结果——无伤亡,定妨害驾驶罪;有伤亡,升格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故意明显,想象竞合择重处。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置了“数罪并罚”陷阱——这是对竞合关系的典型误解。
妨害安全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非并列关系,而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法条竞合关系。
当抢夺方向盘行为造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时,已完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的加重构成要件,此时应适用重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吸收轻法(妨害安全驾驶罪),而非数罪并罚。
B选项的陷阱在于“行为形式匹配但结果不匹配”,它只评价了“抢夺方向盘”的行为方式,却无法评价“致3人死亡”的严重法益侵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