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让几名13周岁的幼女去卖淫。甲发现这些幼女长得身材高大,长相成熟,于是让她们卖淫时谎称自己16周岁。嫖客乙信以为真并与其中一名幼女发生性关系。关于甲、乙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成立组织卖淫罪与强奸罪,应当择一重处
B. 甲成立组织卖淫罪与强奸罪,应当数罪并罚
C. 甲成立强奸罪的间接正犯
D. 乙虽然对幼女的实际年龄不知情,但乙依然成立强奸罪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组织卖淫罪与强奸罪间接正犯的想象竞合,以及嫖客奸淫幼女的主观明知要件。
秒解口诀
口诀:幼女卖淫,无论“自愿”皆强奸;组织者利用即间接正犯,与组织卖淫罪想象竞合择一重;嫖客“不知”非绝对免责,异常情况不查即推定为“明知”。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项设陷:用“组织卖淫罪与强奸罪”的并列表述诱导考生认为这是两个完全独立、应并罚的罪行,掩盖了“甲让幼女卖淫”这一核心事实同时触犯两罪(组织卖淫罪与强奸罪的间接正犯),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想象竞合,应择一重处。
在D项设陷:用“不知情”这一生活化表述麻痹考生,使其忽略刑法中“明知”包括“推定明知”——乙面对“谎称16岁”的异常情况,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主观上至少存在间接故意,仍成立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