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国甲公司和希腊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若产生纠纷适用欧盟相关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法院可以通过召集庭前会议的方式明确所需要查明的外国法的范围
B. 如果双方当事人始终对该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异议,则可以认定为无法查明
C. 外国法查明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D. 因为中国不是欧盟成员,不能适用欧盟法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涉外合同中外国法查明的程序、异议处理、费用负担及法律适用选择的合法性展开考查。
秒解口诀
口诀:费用非当然败诉担(C错),异议不等无法查(B错),非成员国亦可选(D错),庭前会议定范围(A对)——紧扣司法解释第17、18条。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项设置了‘理解异议=无法查明’的逻辑跳跃陷阱,但根据司法解释,只有通过合理途径仍不能查明的,才能认定无法查明,单纯理解争议不构成法定事由。
C项利用‘诉讼费用败诉方承担’的普遍认知制造干扰,但外国法查明费用性质特殊,不当然适用该规则。
D项则是偷换概念,将‘欧盟成员国身份’与‘能否适用欧盟法’强行挂钩,忽略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中国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当事人可以选择非中国法作为准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