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发生纠纷,乙公司起诉甲公司要求支付建设工程款100万。经法院释明,双方均未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后甲公司主张建设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并出具了自己委托监理机构出具的意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该意见属于书证
B. 该意见属于鉴定意见
C. 乙公司对建设工程造价承担举证责任
D. 法院应当依职权启动对建设工程造价的鉴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证据类型认定、举证责任分配及法院鉴定启动规则展开分析。
秒解口诀
单方委托非鉴定,专业意见也是书证;要钱一方负举证,不鉴定的后果自己担;法院释明不代劳,职权启动有严限。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选项设下‘机构专业意见=鉴定意见’的直觉陷阱,利用监理机构的专业性掩盖了证据种类的法定程序要求。
在D选项则设置了‘法院释明=法院应主动’的逻辑跳跃,将法院的释明义务(程序性引导)偷换为依职权启动鉴定的法定职责(实体性干预)。
A选项看似平淡,实则是区分‘书证’(以内容证明事实)与‘鉴定意见’(以专门知识解决专门问题)的精准考点。
C选项则考查《民诉解释》第91条‘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具体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