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材料,货款100万元,甲公司支付了20万元定金。因乙公司管理混乱,无法依约向甲公司交货。甲公司多次催促无果后,遂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并向丙公司购买了同样的材料,花费150万元。现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甲乙公司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乙公司时解除
B. 甲乙公司的合同,自通知乙公司解除时即解除
C. 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后,应当赔偿30万元的损失
D. 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后,应当赔偿50万元的损失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合同解除的生效时间及违约责任中定金与损失赔偿的并用规则。
秒解口诀
记住公式:最终可索赔额 = 实际总损失 - 定金本金。
双倍返还是另算的惩罚,不参与抵扣计算。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混淆合同解除的生效时点。
命题人用“起诉状副本送达”这一诉讼行为,误导考生认为解除权必须通过司法确认才生效。
实际上,根据《民法典》第565条第一款,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解除,除非对方有异议并起诉。
B项是正确表述,但容易被A项的“诉讼”形式迷惑而不敢选。
C、D项的陷阱核心在于对《民法典》第588条第二款“定金数额”的理解。
D项故意用总损失50万减去双倍定金40万,得出看似合理的10万“差额”,让考生误以为赔偿30万(50万-20万)不合理,从而掉入计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