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花16万买了个地下车位,车位很大,甲每次都停两辆车,但会超出停车线0.4米,不过不影响通道通行,不影响相邻车位通行,也没有消防隐患。物业多次劝告,甲不听,后来物业取消了一辆车牌录入,限制甲只许停一辆车。甲把物业告上法庭。以下正确的是?
A. 车位是业主共有的,甲只有使用权
B. 甲有权请求物业排除妨害
C. 甲对该车位有专有权
D. 甲无权占用线外的空间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对专有车位的权利行使边界及物业限制行为的合法性。
秒解口诀
口诀:专有边界看划线,超出线外即共有;物业管共有正当,专有权人莫越界。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混淆车位权属性质——题干明确甲“花16万买了个地下车位”,在无特殊约定下,符合《民法典》第275条“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的情形,应认定为专有部分,而非“业主共有”。
D项陷阱是制造“无害即合理”的错觉:考生看到“不影响通道通行、不影响相邻车位、无消防隐患”,容易认为占用线外空间无妨;但命题人恰恰在此埋伏了“专有权的空间边界以规划停车线为限”这一刚性规则,超出即构成对共有部分的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