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发生一切争议由C市仲裁委处理。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交付货款100万,同时乙公司发现甲公司对D区的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但一直未催告返还,且丙公司和甲公司的总经理均为张三。现乙公司准备提起代位权诉讼,请问本案有管辖权的是?
A. A区法院
B. B区法院
C. C市仲裁委
D. D区法院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需结合代位权诉讼的管辖规则与仲裁协议的相对性,判断案件主管及管辖法院。
秒解口诀
代位权诉讼只看“债权人告次债务人”这个新关系,管辖地是次债务人住所地(D区法院),原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仲裁协议管不着。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每个选项都埋了钩子:A区(被告甲公司住所地)和B区(原告乙公司住所地)是常规合同纠纷管辖地,但代位权适用特殊地域管辖;C市仲裁委利用“一切争议”的绝对表述制造假象,让考生误以为仲裁协议能覆盖所有衍生纠纷;D区(次债务人丙公司住所地)看起来最不像正确答案,因为考生习惯性先找主债务人住所地。
陷阱核心是让考生在“合同纠纷思维”和“代位权特殊规则”之间选错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