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23刑诉多选

网络赌博案中,电子数据抽样取证与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特殊规定如何区分?

考生最容易混淆“电子数据抽样取证”与“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适用条件,掉入形式相似的陷阱。

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为使其网络赌博网站盈利,从境外向境内一浏览器植入木马病毒,使得浏览器中对该赌博网站的搜索命中率提高,后被发现,甲乙丙被公安机关抓获,丁逃往境外,后甲乙丙被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对丁通缉一年仍未抓捕归案,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犯罪所得的申请
B. 公安部可以商最高检和最高法指定侦查管辖
C. 电子数据类的证据材料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或者数量选取证据,并对选取情况作出说明和论证
D. 因甲对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有异议,乙丙认罪认罚可以不签署具结书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的管辖、证据收集、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及认罪认罚制度展开考查。

秒解口诀

记牢三特殊:电子数据可抽样(需说明)、没收违法所得需通缉一年后、认罪认罚具结书必须个体签署——异议不传染。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D项陷阱在于利用“部分被告人有异议”这一情境,诱导考生误以为可以整体豁免具结书签署义务。

实际上,乙丙认罪认罚仍需单独签署具结书,甲的异议仅影响其本人程序。

C项看似专业术语复杂,但《电子数据规定》第18条明确允许在无法逐一收集时按比例抽样并说明,这正是命题人测试考生对特殊取证规则的具体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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