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设立与直辖真相:国务院决定VS省人大决定,90%考生栽在行政事务管理权上
你以为丁市归甲省直辖就是甲省直接管具体事务?错!直辖仅指行政隶属关系,具体事务仍由丁市自主管理。
题目
甲省乙市撤销了丙县之后重新设立了丁市(县级市),归甲省直辖。关于以上事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撤销丙县由甲省人大决定
B. 设立丁市(县级市),归甲省直辖由国务院决定
C. 丁市的行政事务由甲省直接管理
D. 丁市政府和乙市政府都有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权力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批主体、省直辖县级市的管理权限及地方政府规章制定资格展开考查。
秒解口诀
口诀:县市撤设国务院,省辖不代管事务,规章只看区划级(设区的市),县级再直辖也无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偷换‘批准主体’——撤销县需国务院批准,但命题人故意写成‘甲省人大决定’,利用考生对地方人大职权的模糊认知。
C项陷阱最隐蔽:故意将‘归甲省直辖’(行政隶属)混淆为‘行政事务由甲省直接管理’,实际上直辖仅指不归地级市代管,具体事务仍由县级市自主管理。
D项陷阱是混淆‘行政区划级别’与‘立法权限’——丁市仍是县级市,无论是否省直辖,都不满足《立法法》第82条设区的市才能制定规章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