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结婚后,育有一子小丁。后两人感情不和,甲起诉乙离婚,诉讼中,甲、乙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小丁由乙抚养。但法院经过审理发现,甲、乙二人此时的实际年龄均未满20周岁,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 判决确认婚姻关系无效
C. 就小丁的抚养问题出具调解书
D. 判决准予离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婚姻无效时的处理规则,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调解协议的效力适用。
秒解口诀
未达婚龄必无效,宣告无效是职责;子女抚养可调解,离婚判决用不上。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驳回诉讼请求'看似程序正确,但婚姻无效属于法院应主动审查事项,不能简单驳回;D项'判决准予离婚'是最大干扰项,它利用了考生对离婚程序的熟悉感,但本案根本不存在有效婚姻,何来离婚?C项看似与婚姻无效矛盾,实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11条明确允许法院就子女抚养问题出具调解书,这是命题人设置的深度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