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查明性质陷阱:鉴定人、专家辅助人还是证人?这道题让90%考生栽在“出庭身份”上
你以为外国法查明是事实问题需要专家出庭?错!这是法律适用问题,根本不需要林博士出庭作证。
题目
甲公司与M国乙公司签订贸易合同,约定合同解释须适用M国法律。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依约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为明确M国法律内容,甲公司申请某大学下设外国法查明中心的林博士出庭,下列哪一项说法正确?
A. 林博士可作为鉴定人出庭
B. 林博士可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
C. 林博士可作为证人出庭
D. M国法律的内容不是事实问题,林博士无须出庭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关系中外国法查明的性质及专家出庭的适用边界。
秒解口诀
口诀:外国法,非事实,查明责任在法院;专家意见供参考,无须出庭作证言。
核心判断:外国法内容=法律适用问题≠待证事实。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B、C三个选项设置了连环陷阱:A选项“鉴定人”陷阱——利用考生对《民事诉讼法》鉴定制度的熟悉,但外国法查明不属于专门性问题鉴定;B选项“专家辅助人”陷阱——利用《民事诉讼法》第82条专家辅助人制度,但该制度针对的是案件事实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而外国法性质是法律不是事实;C选项“证人”陷阱——利用证人作证的一般认知,但证人是对案件事实作证,外国法内容不属于案件事实。
这三个陷阱都建立在同一个错误前提上:把外国法查明当成了需要证明的事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