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 被告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权利人请求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 基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考量,人民法院可以不判令被告停止被诉行为,而判其支付相应的合理费用
C. 权利人、侵权人依法约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或者赔偿计算方法,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依据该约定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权利人、侵权人依法约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或者赔偿计算方法,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依据该约定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专利侵权纠纷中停止侵权的例外规则及赔偿数额的约定效力。
秒解口诀
牢记《专利法解释(二)》第28条:侵权赔偿数额约定,法院应予支持;第26条:停止侵权是原则,公共利益可例外。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应予支持”的绝对化表述,但《解释(二)》第26条确实规定原则上应支持停止侵权请求,这是正确的。
B选项陷阱在于“可以不判令停止”看似突破了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但这是《解释(二)》第26条基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例外规定。
C和D构成矛盾选项,D是错误选项,但命题人利用考生对“诉讼中约定是否有效”的谨慎心理,让考生怀疑C的绝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