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谁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别被“代表”二字蒙蔽了执行主体资格
你以为乙公司是“代表”起诉,所以只能“代表”申请执行?错!胜诉判决的权利主体是甲公司,申请执行权自然归甲公司,但乙公司作为胜诉原告也享有独立申请权。
题目
乙公司与马某共同出资设立甲公司,乙公司持股10%,马某担任甲公司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丙公司长期拖欠甲公司的到期货款,甲公司怠于起诉。乙公司书面请求马某代表甲公司追讨丙公司赊欠的货款,马某置之不理。乙公司遂代表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丙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下列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
A. 仅甲公司有权申请
B. 仅乙公司有权申请
C. 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申请
D. 甲公司或乙公司均可申请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申请主体问题。
秒解口诀
口诀:股东代诉赢了官司,公司和股东都是“当事人”,都能申请执行。
记住“判决当事人”和“实体权利人”两条线并行不悖。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下“实体权利归属”陷阱:利用“股东代表诉讼中胜诉利益归公司”这一实体法规则,诱导考生推导出“只有公司能申请执行”的错误程序法结论。
在B选项设下“诉讼主体唯一”陷阱:利用乙公司是“原告”这一身份,诱导考生认为诉讼程序自始至终只能由原告主导,包括执行申请。
C选项“共同申请”则是混合陷阱,看似周全,实则画蛇添足,因为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共同申请,二者是“或”的关系而非“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