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乙公司承包甲公司的某建筑工程,承包款项为100万元。乙公司将该工程以80万元的价格转包给刘某,乙公司向刘某支付了其中的20万元。后该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刘某起诉甲公司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法院查明甲公司已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将乙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刘某不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判决由谁承担向刘某支付剩余工程款的责任?
A. 判决甲公司向刘某支付60万元
B. 判决甲公司向刘某支付50万元
C. 判决甲公司向刘某支付50万元,乙公司向刘某支付10万元
D. 判决乙公司向刘某支付60万元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责任范围及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适用。
秒解口诀
口诀:实际施工人告发包,先算发包欠总包多少(100万-50万=50万),再看总包欠实际多少(80万-20万=60万),发包责任以欠付为限取小值(50万)。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用转包合同价80万减去刘某已获20万,得出60万,诱使考生混淆“发包人欠付总承包人款项”与“总承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款项”两个不同债务关系。
C选项陷阱:看似合理分配责任,但违背了《建工司法解释》第43条“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单一责任原则。
D选项陷阱:完全排除发包人责任,忽略了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