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23民法单选

买卖不破租赁+简易交付:丙明知乙有购买权仍高价购车,能否对抗乙?

考生最容易混淆“丙善意取得”和“丙明知时的对抗效力”,以为付了高价就能切断乙的权利。

题目

甲将自己的一辆货车租给乙使用,因资金困难便和乙约定,租赁期届满时将货车以20万元卖给乙,乙分3个月支付价款。后丙听说甲与乙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且知晓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便向甲提出以25万元购买该货车。甲同意,丙支付了全部价款。同时,甲告知乙将货车交付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丙善意取得货车所有权
B. 租期届满后,丙可以请求乙返还货车
C. 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D. 乙已取得货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货车的物权归属与返还请求权展开,需结合附期限合同、指示交付、善意取得等规则分析各方权利状态。

秒解口诀

乙因“占有+买卖约定”已通过简易交付取得所有权;丙明知该买卖约定故非善意,无法善意取得;丙作为占有人,租期届满后须向所有权人乙返还原物。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用“支付全部价款”“交付”等表象诱导考生忽略“知晓”这一关键信息,善意取得瞬间被否。

C项陷阱:用“甲告知乙将货车交付丙”制造无权处分假象,但甲仍是所有权人,甲丙合同有效,只是可能无法履行。

D项陷阱:利用乙“分3个月支付价款”未付清的事实,让考生误以为所有权未转移,实则租赁期满以20万元卖乙的约定,结合乙已占有,构成简易交付,乙在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取得所有权(《民法典》第2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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