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宋某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2年,在强制戒毒期间,宋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强制戒毒只能由法律设定
B. 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C. 宋某可以口头委托近亲属以其名义起诉
D. 宋某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行政不定项表面在考强制戒毒性质,本质是在用“时点效力”做判断轴,再用“时序错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强制戒毒是措施(非执行),法律设定是必须(A对);被限自由可口头(C对),原告所在地管诉权(D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陷阱精准设于B、C、D项。
B项是典型的概念混淆陷阱,利用“强制”二字诱导考生将其归入《行政强制法》的“行政强制执行”范畴,而《禁毒法》第38条明确将其列为“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C项看似刁难(口头委托),但《行政诉讼法》第31条允许公民在特殊情况下口头委托,近亲属代理符合规定。
D项是管辖陷阱,考生容易只记得“原告就被告”原则而忽略《行政诉讼法》第19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特殊规定,宋某的经常居住地属于“原告所在地”。
A项是《立法法》第8条法律保留原则的直接考查,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必须由法律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