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张三和李四在结婚之前存在借贷关系,张三想着两个人结婚以后就可以不用还钱了,遂与李四结婚。婚后一个月张三就向法院起诉和李四离婚,法院通过解释《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与该案的关系,判决双方离婚且张三需履行对李四的还款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道德评价是司法判决的先决条件
B. 该判决运用了涵摄的方法
C. 婚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借贷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D.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决让法律具有可预测性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法院运用诚实信用原则裁判案件的法理展开,涉及法律推理方法、法律关系分类及法律原则适用的效果判断。
秒解口诀
题干出现“法院通过解释…(法律规范)与本案关系,作出…判决”的表述,即是在描述“涵摄”过程,直接锁定。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偷换“考量因素”与“先决条件”。
道德评价(如谴责张三恶意逃债)可能影响法官心证,但绝非司法判决的法定“先决条件”。
C项陷阱在于混淆法律关系性质。
借贷关系(债权债务)是调整性法律关系(第一性),婚姻关系也是调整性法律关系(第一性)。
本案中,借贷关系在婚前独立存在,不因婚姻的缔结(另一第一性法律关系)而自动转化为第二性(保护性)法律关系。
D项是最大干扰项,它用“诚实信用原则”这个题干明确提到的概念,嫁接了一个看似正确的结论“让法律具有可预测性”。
但本题问的是“对此(判决过程),说法正确的是”,核心是考查对“判决方法(涵摄)”的识别,而非对“原则功能”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