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附带民事中“复议维持”后,法院对民事请求到底该“一并立案”还是“单独立案”?
考生最容易混淆“一并审理”和“一并立案”,这道题用“复议维持”这个特殊程序节点,精准测试你对程序衔接的理解深度。
题目
甲认为乙侵权,区知识产权局认为不侵权,甲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作出复议维持决定,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区政府的决定,并请求乙停止侵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法院应当一并审理行政和民事争议
B. 法院对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应当一并立案
C. 该案件按行政案件标准收费
D. 法院对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应单独立案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涉及行政复议维持后当事人起诉时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处理规则,需结合行政裁决类案件中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程序、立案及收费问题分析。
秒解口诀
口诀:复议维持告两家,行政对象已变化;民事请求可立案,一并立案是正解;收费就按行政走,一并审理看前提(裁决类行为)。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项设下“概念偷换”陷阱:将“符合条件时应一并审理”偷换成“应当一并审理”,而本题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本身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61条列举的可附带民事争议的行政裁决类型(如确权裁决),且经过复议维持,诉讼对象是复议决定,更不符合一并审理的“基础行政争议”要求。
D项则是“程序环节混淆”陷阱:将立案环节的“一并”与审理环节的“单独”对立起来,实际上“一并立案”是程序入口要求,后续是否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是法院的裁量权,D项用“应单独立案”这个绝对化表述制造了错误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