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7理论单选

“指导性案例”不是正式法源!法官参照第15号案例判案,用的竟是类比推理?

错把“参照”当“依据”,混淆了指导性案例的参考价值与正式法源的法律效力。

题目

某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时,参照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号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法人人格混同”标准作出了判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在我国,指导性案例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B. 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C. 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类比推理
D. 在我国,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均可发布指导性案例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法院参照最高院指导性案例判决的行为,考查法的渊源分类、法律文件性质、法律推理方式及指导性案例发布主体等核心知识点。

秒解口诀

口诀:指导案例非渊源,参照适用是类比;最高院独家发布,判决文件非规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用“正式的法的渊源”这一绝对化表述,偷换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概念。

B项陷阱是混淆“判决”这一针对具体个案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D项陷阱是扩大发布主体,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发布指导性案例,各级地方法院无权发布,这是对《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具体条款的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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