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vs《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40万还是10万?上位法判断的关键细节
很多考生误以为《条例》和《安全生产法》位阶相同,却忽略了《条例》是行政法规,而《安全生产法》是法律。
题目
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40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相同
B. 《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C. 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D. 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耀亚公司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被处罚一案,涉及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位阶、适用规则及法律规范性质的判断。
秒解口诀
口诀:法律(人大定)高于行政法规(国务院定);法院审行为依上位法,但无权撤法规。
本案罚款40万,上位法只许10万,故处罚不合法。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利用《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都涉及“安全生产”这一共同领域,诱导考生误判它们的法律渊源和效力位阶相同。
D选项陷阱在于将“法院可以依据上位法判断下位法条款的合法性并拒绝适用”这一正确原则,偷换概念为“法院可以在判决中撤销行政法规的条款”,后者明显超越了我国法院的司法审查权限范围,属于越权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