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中止/延期审理三大程序暂停,孟某自杀、蔡某诈骗、赵某隔离、关某回避,谁对谁错?
你以为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分不清?命题人用‘口头补充指控’和‘未委托代理人’设下了连环套。
题目
下列关于刑事庭审中休庭、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适用,正确的是:
A. 孟某故意杀人案,在审判阶段,孟某在看守所自杀,法庭决定休庭
B. 蔡某诈骗案,检察院当庭口头补充指控起诉书中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C. 赵某自诉王某诽谤案,赵某因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被隔离,因未委托代理人出庭,法庭决定延期审理
D. 关某强奸案,被告人以公诉人在法院工作为由当庭申请其回避,法院决定休庭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需准确区分刑事庭审中休庭、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的法定适用情形,三者的核心差异在于暂停庭审的原因和后续处理方式。
秒解口诀
口诀:自杀终止莫休庭,新事实来延期审,自诉无代必中止,回避核实可休庭。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孟某在审判阶段自杀,属于‘被告人死亡’的法定情形。
依《刑诉法》第16条及《刑诉解释》第295条,应‘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而非程序性暂停的‘休庭’。
命题人用‘休庭’这一中性词偷换了法律后果确定的‘终止审理’。
B项陷阱:检察院当庭口头补充起诉书中没有的‘新的犯罪事实’,依《刑诉解释》第295条,应建议检察院补充或变更起诉,必要时可‘延期审理’。
但命题人用了‘裁定中止审理’,‘裁定’是用于处理程序问题的正式文书,而‘中止审理’适用于长期不能审判的情形(如精神病鉴定),此处程序应对不符。
C项陷阱:赵某被隔离是客观障碍,但关键在‘未委托代理人’。
自诉案件无代理人且自诉人不能到庭,依《刑诉解释》第275条,应‘中止审理’。
命题人故意将‘隔离’(看似短期)与‘未委托代理人’(导致诉讼主体缺失)捆绑,诱导考生误判为‘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