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持刀抢劫路人丙,丙强烈反抗,甲遂持刀刺向丙,由于丙向一侧躲闪,甲的刀刺中同伴乙的胸部致其重伤,丙趁机逃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
B. 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
C. 乙虽然身受重伤,但乙与甲构成共同犯罪,故乙对自己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
D. 甲对乙的重伤属于偶然防卫,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共同抢劫中行为人因行为误差致同伴受伤的刑法认定,涉及打击错误、对象错误、共同犯罪及偶然防卫的理论争议。
秒解口诀
口诀:想打A却打中B,是打击错误;把B当成A打,是对象错误。
本案是典型“想刺丙却刺中乙”,属打击错误,法定符合说下,对“人”的故意覆盖实际伤害结果。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选项陷阱在于混淆“打击错误”与“对象错误”。
本题中,甲想刺丙(目标正确),但因丙躲闪而刺中乙(行为偏差),这属于典型的打击错误(方法错误)。
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乙当作丙来侵害(认识错误)。
命题人故意将两者并列,测试考生能否精准区分行为偏差与认识错误。
C选项陷阱是利用“共同犯罪”这一概念制造干扰,诱使考生产生“共犯一体负责”的错觉,忽略了刑事责任的具体归属。
D选项“偶然防卫”陷阱更隐蔽,但本案缺乏“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意图和客观前提,甲的行为是抢劫暴力,并非防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