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下列关于洗钱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原《刑法》所规定的洗钱罪是“明知是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经《刑法修正案(十一)》后删除了“明知”。因此,过失可以构成洗钱罪
B. 诈骗罪、盗窃罪、抢夺罪等财产犯罪的行为人,实施自洗钱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洗钱罪
C. 在上游犯罪判决前,不能对洗钱罪进行审判
D. 上游犯罪超过追诉时效,洗钱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可以追究洗钱罪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洗钱罪的主观要件、自洗钱认定、上游犯罪与洗钱罪的关系展开,需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改内容分析。
秒解口诀
口诀:洗钱独立有三新——删除明知非过失、自洗钱要单独判、时效独立不等上游。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将‘删除明知’等同于‘过失可构罪’。
实际上《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明知’是为了解决证明困难,但根据《刑法》第191条和犯罪构成理论,洗钱罪仍需故意,过失不构成。
B选项利用‘自洗钱不入罪’的旧观念设套——2021年后《刑法修正案(十一)》已明确‘自洗钱’独立入罪。
C选项利用程序依赖的错觉:洗钱罪虽与上游犯罪关联,但程序上完全独立,可先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