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是没有正式编制的辅警,夜间巡逻期间看到一个身体虚弱口角流血的肖某,把他送到了救助站门口,但甲、乙未进救助站办理交接手续,而是打开车门让肖某自行下车。肖某行走数步摔倒在地,甲、乙未及时救助即驾车离开。第二天早晨,肖某被救助站人员发现并送往医院,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死。事后查明,如果当时甲、乙及时送医而不是直接驾车离开,肖某能够被救活。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因为甲、乙已经把肖某送到救助站,所以不能认定定玩忽职守罪
B. 因为对甲、乙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玩忽职守罪,所以只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C. 因为甲、乙没有正式编制所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满足玩忽职守罪的主体要件
D. 肖某的死亡与甲、乙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辅警履行公务时的渎职责任认定及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
秒解口诀
口诀:辅警公务视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到门口不交接等于没履行救助义务,能救不救就有因果关系。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用‘送到救助站’这个表面行为掩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实质失职;B选项陷阱是制造非此即彼的假象,实际上玩忽职守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想象竞合;C选项陷阱最隐蔽,利用考生对‘正式编制’的刻板印象,忽略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