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丙是保理公司,与甲签订了保理合同,约定:将甲对乙的120万应收账款转让给丙,丙支付给甲100万元,甲没有追索权。后丙找乙要债时发现甲与乙之间的120万的借款事实系虚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丙可以向甲主张回购应收账款债权
B. 丙只能向乙主张应收账款债权
C. 乙仍然要对丙承担责任
D. 若乙清偿120万,扣除融资款本息和费用后,剩余的10万要返还给甲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民法不定项表面在考无追索权保理,本质是在用“权利边界”做判断轴,再用“主体错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虚构债权破约定,763条是利剑;无追索权遇欺诈,可向债权人追偿。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考生看到‘无追索权’约定,就机械认为丙不能向甲主张任何权利,但命题人恰恰在此埋下《民法典》第763条但书条款。
B选项是最大的诱惑项,它符合‘无追索权’的字面意思,但完全回避了债权虚构这一根本前提。
D选项陷阱在于虚构债权下,乙若清偿,其清偿行为本身可能涉及不当得利或欺诈,剩余款项的归属规则与正常保理完全不同,命题人用‘扣除…返还’这一看似合理的表述,掩盖了虚构交易中资金处理的特殊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