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合同违约与著作权侵权混同陷阱:入场券“不得拍照”提示的法律效力究竟如何认定?
考生最容易混淆的是:唐某拍摄行为到底侵犯著作权还是违反合同义务?关键在于入场券提示构成合同条款而非著作权法上的禁止。
题目
清风艺术馆将其收藏的一批古代名家绘画扫描成高仿品,举办了“古代名画精品展”,并在入场券上以醒目方式提示“不得拍照、摄影”。唐某购票观展时趁人不备拍摄了展品,郑某则购买了该批绘画的纸质高仿版,扫描后将其中“清风艺术馆珍藏、复制必究”的标记清除。事后,唐某、郑某均在某电商网站出售各自制作的该批绘画的高仿品,也均未注明来源于艺术馆。艺术馆发现后,向电商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将两人销售的高仿品下架。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唐某、郑某侵犯了艺术馆的署名权
B. 郑某实施了删除权利管理信息的违法行为
C. 唐某未经许可拍摄的行为构成违约
D. 电商网站收到通知后如不采取措施阻止唐某、郑某销售该高仿品,应向艺术馆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需区分展览中的合同义务履行与著作权侵权行为,明确不同法律关系的认定标准。
秒解口诀
口诀:入场券提示即条款,购票等于签合同;拍摄违反约定义务,违约成立非侵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将“未注明来源于艺术馆”等同于侵犯署名权,但艺术馆对收藏品不享有著作权,署名权无从谈起。
B选项用“删除权利管理信息”这个专业术语迷惑考生,但郑某清除的标记只是艺术馆的声明,并非《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D选项利用电商平台责任的常识设置干扰,但平台责任触发前提是存在“侵权行为”,而本题需要先判断侵权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