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河川县盛产荔枝,远近闻名。该县成立了河川县荔枝协会,申请注册了“河川”商标,核定使用在荔枝商品上,许可本协会成员使用。加入该荔枝协会的农户将有“河川”商标包装的荔枝批发给盛联超市销售。超市在销售该批荔枝时,在荔枝包装上还加贴了自己的注册商标“盛联”。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河川”商标是集体商标
B. “河川”商标是证明商标
C. “河川”商标使用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应被宣告无效
D. 盛联超市的行为没有侵犯商标权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河川”商标的类型认定及盛联超市的商标使用行为是否侵权展开考查。
秒解口诀
口诀:协会许可成员用,就是集体非证明;地名已注就有效;加贴自标不混淆,销售环节不侵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项陷阱在于利用“协会”这个组织形式,诱导考生将“协会”与“证明商标”的注册主体(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直接挂钩,而故意省略了证明商标必须具备的“品质证明”功能描述。
C项陷阱是直接引用《商标法》第10条第2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故意忽略了该条款的但书规定——“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题干中“河川”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了”,说明是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不应被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