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佳普公司在其制造和出售的打印机和打印机墨盒产品上注册了“佳普”商标。下列未经该公司许可的哪一行为侵犯了“佳普”注册商标专用权?
A. 甲在店铺招牌中标有“佳普打印机专营”字样,只销售佳普公司制造的打印机
B. 乙制造并销售与佳普打印机兼容的墨盒,该墨盒上印有乙的名称和其注册商标“金兴”,但标有“本产品适用于佳普打印机”
C. 丙把购买的“佳普”墨盒装入自己制造的打印机后销售,该打印机上印有丙的名称和其注册商标“东升”,但标有“本产品使用佳普墨盒”
D. 丁回收墨水用尽的“佳普”牌墨盒,灌注廉价墨水后销售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商经知单选表面在考商标侵权认定,本质是在用“条件认定”做判断轴,再用“漏掉前提”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说明用途兼容不侵权(B、C),专营指示也安全(A);回收正品别乱改,灌装翻新就玩完(D)。
核心看是否导致商品来源混淆或品质误认。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B、C选项均设置了“指示性合理使用”的烟雾弹。
A选项“佳普打印机专营”是销售商为说明经营范围而使用商标,属于合理使用。
B选项“本产品适用于佳普打印机”和C选项“本产品使用佳普墨盒”,都是生产者为了客观说明自己产品的兼容性、用途而使用他人商标,只要未突出使用、未导致混淆,就属于《商标法》允许的合理使用。
D选项的陷阱在于,回收的墨盒本身是正品,但灌注廉价墨水后销售,该行为改变了商品的原样(内部核心功能部件被替换),并重新投入商业流通,这已超出了“权利用尽”原则的范畴,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即利用原商标声誉销售实质不同的商品,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