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临时保护期”与“先用权”的致命交叉:乙公司为何从合法生产变成侵权?
你以为乙公司有先用权就安全了?错!先用权成立的前提是“在专利申请日前”,而乙公司生产时,甲公司的申请已进入公布期。
题目
2010年3月,甲公司将其研发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该专利申请于2011年9月公布,2013年7月3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11年2月,乙公司独立研发出相同零部件后,立即组织生产并于次月起持续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组装汽车。乙公司在此后一直进行研发生产工作。2012年10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销售行为。2015年6月,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B.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已过
C.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 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发明专利授权前后的侵权认定、费用请求权及诉讼时效等核心问题。
秒解口诀
先用权看“申请日前”是否已制造或备好;临时保护期(公布后授权前)可要使用费,时效2年;授权后未经许可是侵权;合法来源仅免赔,不改侵权性质。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混淆“临时保护期使用费”与“侵权赔偿”。
命题人用“2013年7月3日以前”这个时间点诱导考生想到《专利法》第13条的临时保护期使用费,但该费用请求权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应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算,甲公司2012年10月发现,至2015年6月起诉已过时效,故A错。
B项是反向陷阱,它关于“支付适当费用诉讼时效已过”的陈述本身正确,但题干问“哪一正确”,B是事实描述,并非本案法律结论,属于干扰性正确事实。
D项陷阱是割裂了“侵权认定”与“责任豁免”,合法来源抗辩(《专利法》第70条)仅是免赔事由,不改变销售、使用行为本身的侵权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