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旗袍不用做了,承揽人买的机器归谁?这道题让90%考生栽在“工作成果归属”上
你以为解除合同就万事大吉?错!承揽人用定作人预付款购买的机器,所有权归属才是真正的命题陷阱。
题目
甲得到一匹名贵布料,准备给女朋友量身定制旗袍,便与乙于4月5号签订加工协议,合同约定由乙来制作,于4月15号完工交货。因材质复杂,乙需要额外购买机器,花费5000元,甲预付了20000元工钱(包含5000元机器款项)。不料,甲于4月13号和女朋友分手,便通知乙无需再制作该旗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有权解除合同
B. 甲应向乙支付全部报酬
C. 机器所有权归乙
D. 未完工旗袍所有权甲乙共有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权利、报酬支付及财产所有权归属展开考查。
秒解口诀
口诀:承揽解除不用慌,任意权利在定方;报酬不全赔损失,机器自买归乙方;布料虽甲供,成果未交属承揽,莫被共有迷眼光。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选项陷阱在于将“任意解除权”与“违约责任”割裂看待——命题人诱导考生认为“解除就要赔全部”,但《民法典》第787条规定定作人仅需赔偿承揽人损失(如机器购置费),而非支付全部报酬。
D选项陷阱是偷换“材料归属”与“成果归属”概念——布料是甲提供的,但未完工旗袍是乙的劳务与布料结合之物,在交付前所有权依《民法典》第780条应归承揽人乙,命题人用“共有”制造认知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