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的商事纠纷在日本境内通过仲裁解决。因甲公司未履行裁决,乙公司向某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该裁决。中日均为《纽约公约》缔约国,关于该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该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
B. 如该裁决是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该人民法院应拒绝承认与执行
C. 如该人民法院认为该裁决不符合《纽约公约》的规定,即可直接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
D. 乙公司申请执行该裁决的期间应适用日本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规则,需结合《纽约公约》及我国司法解释分析各选项的合法性。
秒解口诀
外国裁决承认执行,程序问题依法院地(中国)法(如合议庭审查、2年时效),实体审查依《纽约公约》(如不因临时仲裁拒绝,拒绝需层报)。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项陷阱在于利用国内法思维误导考生:《仲裁法》确实要求仲裁协议中必须选定仲裁委员会,但这仅规范在中国境内的仲裁。
对于在《纽约公约》缔约国(如日本)作出的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明确承认临时仲裁的效力。
C项陷阱是‘即可直接裁定’,忽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第4条规定的‘拟拒绝承认和执行的,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并最终报最高人民法院答复’的层报制度,法院不能自行直接裁定。
D项陷阱是‘适用日本法’,而《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期间,应适用中国法律(申请执行时效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