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案:西班牙公民在新加坡论坛骂中国人,到底该用哪国法?
考生总盯着侵权人国籍、被侵权人国籍、服务器位置,却忽略了《法律适用法》第46条最关键的“经常居所地”这个连接点。
题目
经常居所在广州的西班牙公民贝克,在服务器位于西班牙的某网络论坛上发帖诽谤经常居所在新加坡的中国公民王某。现王某将贝克诉至广州某法院,要求其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侵权人是西班牙公民,应适用西班牙法
B. 被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在新加坡,应适用新加坡法
C. 被侵权人是中国公民,应适用中国法
D. 论坛服务器在西班牙,应适用西班牙法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通过网络侵害名誉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则。
秒解口诀
网络人格权侵权案,只看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其他因素全是干扰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侵权人是西班牙公民”,诱使考生套用一般侵权中“侵权行为地法”或侵权人属人法的思维;C项陷阱是“被侵权人是中国公民”,利用考生保护本国公民的朴素情感;D项陷阱是“论坛服务器在西班牙”,让考生误以为服务器所在地就是侵权行为地。
这三个选项都故意避开了第46条明确规定的“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这个唯一连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