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之性质与救济途径:命题人用“确认/变更/给付”三选一迷惑你
你以为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判决无效?错了,它核心是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原生效判决,本质是变更之诉。
题目
张某与谷某因自行车归属问题产生纠纷并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该自行车属于张某,方某得知后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方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之诉
B.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变更之诉
C.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给付之诉
D. 方某不服可以上诉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民诉多选表面在考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在用“时点效力”做判断轴,再用“权责倒置”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第三人撤销之诉,目标变动生效文书,性质属于变更诉;驳回诉请可上诉,裁定驳回另当别论。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C选项设置了对称陷阱。
A项(确认之诉)利用“撤销”一词的表面含义,诱导考生进行字面理解。
C项(给付之诉)则利用考生对诉的分类基础知识的混淆,将“撤销”与“要求对方为一定行为”错误关联。
B项(变更之诉)是正确答案但表述平实,容易被忽视。
D项(可以上诉)则考验考生对“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性质及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规则的精准记忆,此处无特别陷阱,但易因记忆模糊而漏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