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5三国单选

涉外诉讼代理三大陷阱:英文材料翻译、外国律师资格、使馆授权权限,一题全中

你以为外国人在中国打官司可以随便委托本国律师?错!外国律师在中国法院根本没有出庭资格。

题目

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B. 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
C. 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
D. 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三国单选表面在考涉外诉讼代理,本质是在用“主体资格”做判断轴,再用“时序错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涉外诉讼三牢记:材料必须中文译,律师必须中国籍,使领馆可代聘律师是特例。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违反《民事诉讼法》第262条‘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的强制性规定。

B选项陷阱在‘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和‘公民代理’的混淆搭配,外国律师根本不具备中国法院的诉讼代理人资格。

D选项陷阱在‘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有权选择,法院应当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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