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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排除适用三大陷阱:法院判决书、官方译文、创意为何不受保护?

你以为境外未发表影视作品自动受保护?错!《著作权法》第4条审批程序才是关键门槛。

题目

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A. 法院判决书
B.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C. 《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D. 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我国《著作权法》的排除适用范围,需结合法条判断各选项是否属于不受保护的对象。

秒解口诀

三步排除法:一看是否属《著作权法》第5条官方文件(判决书、译文);二看是否履行国内审批程序(境外作品);三看属思想还是表达(创意不受保护)。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法院判决书’属于官方文件,但考生容易混淆‘司法文书’与‘法律、法规’的排除范围;B选项《知识产权协定》官方中文译文是‘政府文件译文’,但考生可能误以为‘译文’本身具有独创性;C选项是反向陷阱,故意设置‘未发表+未经审批’的境外作品,测试对《著作权法》第4条‘依法禁止’要件的理解;D选项‘奥运会开幕式创意’测试‘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具体应用——创意属于思想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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